近日,不少网友吐槽从教培机构离职被要求缴纳“甩班费”。多名曾就职于教培行业的人士向九派新闻证实了“甩班费”的存在。一知情者透露昆明配资最新消息,在教培行业,中途离职需缴纳“甩班费”的情况长期存在。
网友吐槽甩班费。图/社交平台截图
8月13日,九派新闻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联系郑州高途人事部主管,谈及“甩班费”问题,对方称,“因为对接的家长都是从前端付费推流来的,比较精准,并且讲师一期三个月,如果无故甩班会对公司形象和团队造成影响。如果长期做的话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。”
此外,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联系了郑州高途和猿辅导招聘人员,对方均称存在“甩班费”,具体金额各部门存在差异。
九派新闻记者致电郑州市人社局,接线人表示,“第一,‘甩班费’本身就不是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范围,它是不合法的规定;第二,如果这种情况比较普遍,要向主管部门来投诉举报,该教育机构是由谁审批的。”其补充说明,如果个人想要维权,“第一要找该公司的主管部门投诉举报,第二像这种无故克扣工资,如果是正式员工要找劳动监察,有争议找劳动仲裁。如果是实习生的话,就要拨打12348寻求法律咨询。”
【1】辞职原因:工作身心压力大,与领导不合
2024年8月,从秋招进入学而思实习并顺利转正的刘芳,在工作了十个月后,因工作压力大而离职。
谈起这份工作,刘芳自述生理与心理的压力都很大。她记得,自己有一次由喉咙发炎引起支气管炎、呼吸道感染,因为没有时间恢复,断断续续持续了三个月。
实习期间她便发现,公司培训新员工不久,就会要求其开班授课,“我们都还没什么底,就要我们直接去面对学生和家长。工作有续报率、体验课转化率等各种强制性指标……这让我感觉不像老师,更像是销售,一个人要干好几份工作。我毕业第一份工作,身为老师但主要任务是去卖课。我在心理上难以调节。”
据刘芳讲述,工作时间明面上是从早上9点到晚上6点,但实际上可能会工作到晚上八九点,一周一休。“我印象里基本上都在加班。联系家长、录教学视频、听培训课程。周六日上课,所以听课任务只能周中完成,回家就已经九十点了。”
2025年6月,在高途工作了四个月的小胖同样决定辞职。说起离职原因,小胖表示,一是作息问题,二是与领导的矛盾。
“所有的教培都会有续班期。据我所知,业内类似高途、学而思、猿辅导等公司,工作都是连续十天,作息是早九晚十二,甚至说到凌晨两点的都有。我当时住的地方离公司其实有一点远,每天来回通勤要3个小时。所以,我有点接受不了这种作息。我还和领导起了一次争执,这是我离职的主要原因。”
小胖称,从自身情况出发,她认为整体工作体验还可以。“我所在的城市的工作环境特别差。高途是一个比较正规的公司,规模也大,在很多地方还是有保障的。同事其实大部分也是比较好相处的,大概率都是同龄人,只是会有一些领导观念与自己不同,这个可能还是得看运气。其他的话,我觉得都还好。”
小胖身边也有离职的同事,她在分析大家离职原因时表示,工作期间休息时间确实经常会调整,可能连续上十天半个月的班之后,再统一调休。“总体来说,都还是可以接受的。我觉得离职的人大概就是因为两种原因,第一个,跟领导合不来,第二个就是接受不了打电话,或者说打电话的压力太大了。”
【2】前员工:甩班费几乎成为行业共识,但不合理
刘芳离职后,公司在她最后一个月薪资里扣除了一千余元的甩班费。而到现在,刘芳仍然不清楚甩班费具体是怎么扣的,“我和一个同一批来的老师同时提离职,因为她的数据比我的好,就没扣甩班费。”
刘芳告诉九派新闻,有一种说法是,在排班之前提离职不会扣“甩班费”。但学而思的排班是连续的,比如三四月份就会把暑假和秋季班一起排好,九十月份把寒假和春季排好。
刘芳在暑假班上完的前提下,7月末提了离职,自认为没有中途甩班。但部门主管和人事认为她甩了秋季班。“我当时跟人事讲过,’甩班费’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,是违法的。人事就跟我说合同里有写关于甩班费的条例,如果我坚持可以去起诉。”因担心企业背调影响后续工作,刘芳没有抗争到底。
在选择辞职前,小胖对教培行业的甩班费现象已经有所耳闻,也在社交平台了解过相关情况。她看到许多人对甩班费心存顾虑,“很多人接受不了’甩班费’,但我当时想走的心太强烈了,我觉得如果给了钱就能离职,也可以接受。如果我没有特别强烈的意愿,我大概也是接受不了的。因为甩班费确实是挺高的。”
小胖解释,高途是有计算公式的,在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最后一页上就写明了:课时费基数x学生人数x倍数。“倍数是根据带班的不同阶段来决定的:首次接触客户、体验课期间、正课期间等。入职的时候HR不会说,但是合同里边确实会有。”
在小胖看来,在教培的行业里,虽然说“甩班费”不是法律上的规定,但大家其实都对它心知肚明,把它看作是默认条款。小胖也表示理解,并且认为这是教培机构节省成本的一种方式。“带班到一半,中途离职,确实会带给公司和学生损失。”
基于教培的性质,小胖本人可以理解“甩班费”的存在,但是并不赞成。“因为老师在带班时也尽心尽力,如果说要走,公司或者领导层应当反思。然而,公司会认为,这就是你要辞职而应该付出的代价,你要给还没有带完的学生一个说法。但师资的变动,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教培,都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,它不属于教学事故,就是一种很正常的人员变动。所以,所需要付出的代价,或者说所需要公司去做的协调,我觉得不应该由老师个人来承担的。”
【3】律师:企业只能合理扣款,不能随意扣款
在高途工作三个月后离职的梦梦,讲述被扣除“甩班费”的经历时表示无法理解。“‘甩班费’没办法不给,因为它是直接从工资里扣除的。”
“我一开始签的劳动合同,‘甩班费’是四节课时费,后来离职当天又拿出另一份合同说入职不到一年的话,‘甩班费’统一按5000元。我的离职是提前一个月说的,幸好组长人很好,帮我把甩班费谈到了一千。”据梦梦介绍,起初她的“甩班费”应该在两千元左右,因为她当时负责两百个学生。
梦梦称,“甩班费”几乎是线上培训的通识,很多人都遇到了这个问题,但没办法解决。“仲裁的话费时费力费钱,仲裁成本太大,要收‘甩班费’的教培机构大多是上市公司,多数人被迫吃哑巴亏。”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“甩班费”,且收费标准合理,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可视为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,具有一定合法性。若合同未约定,教育机构单方面收取则涉嫌违法。
赵良善表示,即使合同中约定了“甩班费”,企业也只能合理扣款,而不能随意扣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,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教师已完成约定工作内容,企业扣除“甩班费”属于克扣工资,违反法律规定。只有当教师未按约定提供服务,如提前预支了后续课程薪酬却未授课,企业才可扣除相应款项。
赵良善建议,若教师遭遇此类事件,可先尝试与教育机构协商沟通,说明情况,要求其停止扣款行为,按规定支付工资。若协商无果,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反映,由其依法调处。
九派新闻记者 孙沁怡 实习记者 徐玉婷昆明配资最新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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